1、内蒙古农牧业厅陶克厅长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
3、内蒙古上半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力度大
4、内蒙古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进展顺利
5、内蒙古确定农机补贴为六大类25个品种728个机型
内蒙古农牧业厅陶克厅长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陶克
(2006年4月18日)
同志们: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宏观调控中突出加强农牧业,把促进农牧民增收、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作为一号文件的主题,出台了以“两减免三补贴”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系列惠农惠牧政策,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农村牧区社会稳定,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2005年,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粮食总产达332.4亿斤,亩产达506.7斤,均创历史最高水平;畜牧业发展再创新纪录,牧业年度全区牲畜存栏首次突破1亿大关,达到10615万头(只),主要畜产品产量均保持2位数增长;产业化经营实现新突破,全区百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41个,销售收入达到874亿元,全区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达到2745个,产业化带动农牧户数142万户,占全区农牧户的40%以上;农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全区畜牧业占第一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7.6%,首次超过种植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作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达到47.6%,全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草原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区禁牧休牧面积达到6.24亿亩,草原建设总规模达到9670万亩。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第一年,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中心任务,解决好“三农三牧”问题仍然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和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农牧民的补贴力度,继续实行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政策,其中落实中央购机专项补贴资金2200万元,自治区专项补贴资金600万元,两级财政合计2800万元,同比增加2倍多。在党的惠农政策的引导下,全区农牧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第一季度农牧业生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产业同比增长10%,春耕春播、接羔保育生产进展顺利,为全年农牧业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2006年农牧业厅继续为农牧民办好10件实事,其中培育1000户农机大户是重要内容,将有效地发挥对农牧业生产的带动作用。
作为惠农惠牧政策中的重要一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侧重解决装备结构问题,着力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2005年,我区落实中央专项购机补贴资金9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400万元,共安排全区18个旗县实施专项购机补贴,带动农牧民自筹2795.9万元,补贴购机8819台,受益农牧户及农机服务组织8168个。这项政策实施已进入第三年,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快速提升农牧业机械保有量。到2005年,全区农牧机械总动力达到1922万千瓦,比“九五”期末增长42.4%。二是明显提高关键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水平。2005年全区大豆、马铃薯、玉米、饲草等优势作物机收环节的薄弱的情况有了明显好转,其中玉米机收实现零的突破;其它作物机收水平呈两位数增长。全区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2%。三是有效促进了农牧民增收。购机农牧户使用先进适用的机具,降低了农牧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牧业生产效益,起到了节本增效作用。据统计,近年农牧民购买农机开展作业服务的年回报率是投入成本的30-40%。因此,促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近年农机大户以每年千户递增,截至2005年底,全区拥有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1台套以上、农机固定资产10万元以上、年均经营收入2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达5401户,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中坚力量。
农牧业机械化是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造福农牧民,促进农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年初,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重点攻克农机配套等技术难题,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农机作业水平。农机化成为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深刻认识和理解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任务,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突出“发展、提高、建设、培养”四个关键环节,推动我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各级农机部门要抓住国家重视、社会支持农机化发展和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系统合力,严格实行制度管理,争取各级政府的进一步支持,保证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补贴资金全部到达农牧民手中,使农牧民真正得到实惠。
第一,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的管理与实施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机型、重点补贴对象、重点环节等方面,为我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与装备支撑。
第二,突破难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中心任务,以加快转变农牧业增长方式,加快提升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能力为主线,以现代农牧业建设为重点,以实现农畜产品增产、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三增”为目标,实施“特色、绿色、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充分运用购机补贴政策的带动作用,加快实现玉米、大豆、马铃薯、饲草四大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攻克农牧业机械化生产难点,进一步解放农牧业生产力,促进四大作物主产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提高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实现我区农牧业机械化事业全面进步。
第三,突显亮点。我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已经成为全区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要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变成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一个亮点,结合自治区农牧业厅为农牧民办好10件实事的实施,精心运作,落到实处,让好政策发挥大作为、产生好效果,不断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武装农牧业,为发展现代农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文章来源: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 责任编辑:xhx
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
──────────────────────────────────
——赵淑华局长在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4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总结2005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5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2005年是中央、自治区财政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投入的一年。其中中央财政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900万元,较上年增长4.5倍;自治区财政安排购机补贴专项资金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一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在18个旗县,每个旗县投入30-7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覆盖48个旗县,主要用于各地因地制宜购置小型适用农机具。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合计投入1300万元,涉及11个盟市的66个旗县,分别占盟市和旗县总数的91.7%和65.3%;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综合补贴比例分别为24.4%和23.6%。农机购置专项资金用于农牧场职工购机补贴110万元,占总投入的8.5%。2005年全区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牧户及农机服务组织3431个,其中1128个获得补贴,占申请数的32.9%。全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总投入5394.1万元,其中农牧民及服务组织自筹4094.1万元,补贴购机1247台,包括动力机械522台、耕整机械64台、播种机械236台、收获机械170台、饲草料加工机械255台。
为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可以概括为“五个保障”。
(一)组织保障。自治区及有关盟市、旗县均成立了由农机和财政部门组成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其中通辽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领导,阿荣旗、科尔沁区、松山区、科左中旗、阿巴嘎旗等旗县领导亲自挂帅。自治区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提出了专项工作要求;各地协调配合,加强组领导,突出把握好两个环节。一是在资金安排使用上,注意落实好七项原则,即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结合原则,农牧兼顾原则,整体推进与关键环节统筹原则,总体布局与突出特色统一原则,农牧民、农牧场职工利益一致原则,项目整合、效益最大化原则,工作绩效与投资走向挂钩原则。做到了公正分配指标,合理使用资金。另一环节是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做好工作。密切配合财政部门,统一协调行动部署;紧紧依靠新闻媒体,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调动系统合力,搞好分工协作。
(二)机制保障。在补贴产品目录和供货企业筛选、补贴工作评价等方面,建立了竞争监督机制。一是对于进入补贴目录的产品,主要是竞争质量和价格。70个企业的450种产品,经过专门机构初审和专家评审会终审,确定了46个企业的185种产品入选我区非通用产品目录。二是对于供货企业,通过专家评分,从16家申报的企业中筛选出13家,并签订了专项供货合同。三是对于补贴产品目录、拟选供货企业、初选购机者名单进行公示、公告,通过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网和宣传单等形式公开,体现了科学严谨、公正合理的精神。四是对于操作过程,实行了农机系统上下级之间、管理部门对于供货企业、财政部门对于资金使用、农牧民对于工作全程四个层次监督,保障了政策落实的阳光操作。
(三)制度保障。我区立足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有效监督、科学高效原则,进行了四方面制度建设。首先是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联合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专项资金设立、使用原则、补贴范围、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工作经费等作了原则规定,建立了地方财政配套投入的长效机制。其次是专项供货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供货企业管理和考评办法,规定了供货要求、考评方式和考评对待等。再次是盟市农机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建设。从组织管理、宣传工作、资金管理、事项办理、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第四是补贴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了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通过以上制度的落实,强化了对各工作环节的管理。
(四)宣传保障。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部署同步,召开了全区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农牧业厅陶克厅长作了重要指示,农机局赵淑华局长进行了有关政策的新闻发布,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政府调研室、财政厅等部门,以及新华社、《经济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等11家媒体的记者到会,并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各级农机部门还充分利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和《中国农机化导报》深入宣传报道了我区购机补贴政策和工作情况;“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全文发布了有关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补贴产品目录、制度、规定、文件和领导讲话等;具体工作人员两次做客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塞外田野”栏目直播室,与 39位农牧民朋友热线对话,解答政策;各专项实施盟市、旗县农机部门也采用不同方式,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了政策宣传。通辽市、赤峰市松山区、林西县等农机部门组织了大型补贴购机仪式,内蒙古电视台进行了相应报道。
(五)督查保障。一是建立并落实了督查工作责任制。专项区各级农机部门面向社会公布了购机补贴信息咨询和投诉电话。自治区专项领导小组除设专人进行日常工作督查外,分别于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先后深入10个盟市、28个旗县,采取听汇报、查档案、访用户、看企业等现场办公方式,对全部中央专项旗县和供货企业进行了检查指导。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组织了专项检查;赤峰市农机、财政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行动;通辽市、锡盟、呼市、包头市等实行补贴对象公示报审制度,确保货到买主,其中呼市常设了专项供货企业监督员,监督补贴机具喷印标记等;巴彦淖尔市将购机补贴工作列入“市长热线”监督序列。二是认真落实了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及专项供货企业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协调解决了运费计算方法问题,降低了运杂费标准,纠正了个别旗县农机部门和专项供货企业的不规范做法。三是严格执行了补贴资金报帐审核制度,逐级审查供货企业报帐资料,电话抽查补贴户,认真核实补贴购机情况,紧紧跟踪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自治区对不同地区购机农牧民的电话抽查达到30-80%。
200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发挥了带动地方投入的作用。中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带动盟市、旗县财政投入1738万元,较上年增长9.9%。全区各级财政合计补贴农牧民购买农机9960台,受益农牧户及农机服务组织达8344个。政府的资金投入,带动全区农牧民用于购买农机的投资达到9.9亿元,再创年度投入新高,并形成新一轮农机化投资热潮。
二是促进了机械化生产水平的稳步提高。先进适用农机具保有量的明显增加,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促进了机械化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全区高科技含量的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7.4万台,较上年增长45.1%;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机具新增2.9万台,配套比达到1:1.37。农牧业生产急需的玉米、大豆、饲草收获及加工机械保有量分别增长了73.5%、11.3%、2.9%和9.3%;此外,新增大中型马铃薯收获机械98台。玉米、大豆、饲草、马铃薯“四大作物”机收面积分别增长了29.5%、20.7%、20.9%和40.1%;机械加工饲草料达到4549.3万吨,同比增长15.3%。优势作物机械化收获和加工水平的较大提高,带动综合机械化水平上升到55.2%,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
三是促进了农牧民节本增收。新增机械装备形成的先进生产力产生了全新效果。据调查,补贴新增的530台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作业实现增收1060万元。特别是高性能联合收获机的增加,不仅提高了机收水平,还发挥了防灾救灾、减少损失、降低作业成本的作用,实现了农牧民节本增收。据测算,仅玉米、大豆、小麦、水稻机械化联合收获一项,全区可为农牧民种植户实现节本增收综合效益3.8亿元,为农机户实现经营服务纯收入1.5亿元。
四是促进了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利用补贴政策,重点扶持和培育了农机大户,壮大了农机社会化服务基本力量,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2005年全区拥有10万元以上农机固定资产、年均经营收入2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达到5401户,其中新增的970户中有532户享受了本年度财政补贴。大户群体的农机固定资产和总动力分别达到10亿元和60.4万千瓦,分别占全区的8.4%和3.1%,农机作业的社会化服务比重达到14.9%。
五是全面推进了农机化工作。通过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促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带动了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扩大了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探索了粮食主产区全程机械化生产,初步突破了优势作物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的制约,提高了农机作业综合水平;同时,与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积极为购机农牧民办理上牌入户手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加强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与加快农机科技进步相结合,加强了农机科研、推广、生产、营销及农牧民机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农机化技术进步;与年度目标管理相结合,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各级考核目标,通过日常督查和年终考评,提高了系统管理水平。
在认真总结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成效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部分专项区存在政策宣传、服务不到位现象,强调工作经费不足,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不够,影响了工作进度;二是部分专项区工作人员对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学习、掌握不够,致使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严密;三是部分专项区供货售前咨询、售中培训特别是售后服务不到位,致使购机者产生误解,给购机者使用带来不便;四是部分盟市及专项供货企业上报信息不够及时准确。
二、2006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思路和具体要求
2006年,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投入。其中中央财政安排6亿元,较上年增长1倍。中央财政安排我区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6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投入我区合计2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0万元,增长115.4%。此外,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推进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生态项目中都有对农机购置补贴的专项。资金投入量明显增加,落实政策的工作明显繁重,各级农机部门担负的责任明显加大。因此,认真部署并精心搞好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农机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2006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要求,服务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目标,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引导农机科研、生产、流通、作业等资源优化配置,提升重点地区、优势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能力,提高农牧业装备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二)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策运用效应,促进农机化整体工作取得进步。一是促进农机装备水平整体提高。全区农机总动力增长4%,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保有量分别增长5%和6%;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分别增长26%和22%;饲草收获机械、加工机械分别增长3%和9%,大中型机具配套比、小型机具配套比分别达到1:1.5和1:1.35。二是促进农机科技含量增加。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实施面积进一步增加,其中机械深松、免耕播种、精少量播种分别达到600万亩、650万亩和2159万亩;三是促进农机大户装备水平提高。培育1000户农机大户,其中突出搞好培育20个50万元以上农机大户的试验示范工作,积累经验,走农机生产力向大户集中的路子;使农机大户总数达到6400个,其固定资产的比重达到9%,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四是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大力培育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组织、农机专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等,突出抓好10个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组织或农机使用者协会试点试验,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保障规范运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初步建立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模式。
(三)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原则是:突出重点、兼顾普遍,科学规划、提高效率。具体实行“三个倾斜”政策。一是向农畜产品主要产区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倾斜。玉米、大豆、马铃薯、农田饲草是我区种植面积基本在千万亩以上的主栽品种,其主产区以及牧区牧草打、搂、捆机械化生产环节是重点补贴领域;突出解决四大作物收获、饲草加工、牧草机械化生产问题。鉴于全国范围内玉米收获机械技术性能有待进一步成熟,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对玉米收获机的补贴采取单项试验方式进行。二是向“两大”倾斜,即突出补贴大型机具、农机大户。扶持购买大马力动力机械、联合作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复式作业机械,改善和优化机群结构;同时,根据农牧业生产实际,支持饲草料加工等中小型先进适用机具的普及与推广。要突出重点扶持对象,特别要扶持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尤其关注农机大户兼作种养大户的对象,扶持他们加快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构筑机械化生产力主体和基本力量,建立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向配套作业机具倾斜。要优先扶持购买配套机具、成套机械,特别突出补贴大型配套机具,提升作业质量和数量。
(四)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2800万元共安排全区12个盟市的62个旗县和农牧场。每个专项旗县(场)投资额度,中央财政专项30万元至70万元不等,自治区财政专项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补贴机型品种是大中型拖拉机、耕整机械、种植机械、喷灌机械、收获机械、饲草料加工机械六大类25个品种728个机型。补贴比例为产品中标出厂价的30%以内,且单机补贴额不高于3万元;其中按照自治区购机补贴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规定,对购买配套动力小于25马力、中标出厂价在5000元以下的小型适用作业机具,自治区专项资金可最高补贴至50%。
(五)具体要求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由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具体部署,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上传下达、协调落实、跟踪督查,旗县农机部门具体实施,并协调供货企业等搞好服务;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共同接受财政部门的资金使用监督。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措施到位、程序规范、时限严格、协调配合,保证工作不走样,政策不缩水,操作万无一失。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受益农牧民;同时带动农机工业、农机流通企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既是政策的受益者,在政策落实环节上也是保障政策到位的维系者甚至管理工作的参与者。因此,供货企业要树立政策意识、责任意识,模范地执行政策,扮好经营服务与政策保障双重角色。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与管理,切实保障农牧民购机者的利益。
2、研究政策,搞好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是建国以来中央在农机化事业上落实投资最大的一项政策,是国家的战略性举措。农机部门承担国家政策的具体落实任务,与承担系统内部业务项目不同,不能单纯看作是农机部门自己的事情,其中包含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因此,要认真研究、深入领会有关政策,对社会做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这是尊重和保护农牧民知情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现实要求,也是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具体体现。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在盟市、旗县范围内进行宣传;二是联系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利用黑板报、壁报、专栏等形式,把自治区制定的全区统一宣传提纲公布出去,特别要搞好乡村级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位。为了引导社会和农牧民关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治区将联系呼市农机部门组织购机现场仪式,通过媒体广泛传播。各盟市也要做好相应宣传工作,并搞好对旗县等部门宣传工作的指导检查。
3、严格程序,保证进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基本程序是:自治区通过招标竞争方式,筛选补贴产品和供货企业,在信息网上公示、公布补贴产品目录和供货企业名单。同时,编写上报自治区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农业部批复后部署实施。专项旗县实施购机补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简化,并严格按照全区统一进度规定,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农机系统内部必须强化自身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自治区农牧业厅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筛选等重点环节,以及购机补贴操作过程进行监督;二是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适时对专项旗县农机部门、供货企业、购机农牧民以及购机补贴政策带动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动态监控抽查;三是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专项旗县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政策公开、程序完备、措施到位。四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都要开通并公布热线电话,接受农牧民购机者和社会各界的投诉、监督和咨询。五是自治区农机鉴定机构负责质量与售后服务投诉受理,并与购机补贴工作同步开展,进行质量跟踪调查。通过层层设防、多重监督,保证每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
5、强化培训,保障安全。购机补贴政策使农机特别是大型机械保有量快速增加,新增机械迅速增长,遍布农村牧区,给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要求。如果不能切实做好新机手培训、新车检验,无异给社会制造了安全隐患。因此,要以供货企业为核心,企业、培训机构、监理机构配合,建立现场联席办公机制,保证每售出一台机械都要完成现场操作技能培训、现场办理上牌,并由培训机构适时安排集中培训,达到合格标准。
6、搞好服务,保障使用。尽管供货企业的产生经过了优中选优,但企业售后服务能力相对较弱,是一个较普遍和突出的问题。各企业必须加强售后服务力量,加大售后服务投入。增加售后服务成本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需,是责任、义务和效益。为了使售后服务环节的工作有一个较大起色,要求各供货企业广开思路,与生产企业沟通意见,广泛利用现实资源,联系供货区域内农机推广机构、维修网点等技术力量,形成高效服务网络,为农牧民机手提供优质服务。供货企业都要提出能满足农牧民需求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并落实到行动上。自治区将突出考核供货企业的售后服务情况。

三、发挥政策带动作用,做大做强农机化事业
储波书记在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讨论发言中指出: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机遇,搞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牧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化事业的促进作用十分显著,深入研究政策,建立政策常态化机制,开辟政策效应最大化途径,抓住大好机遇,有力推动农机化事业全面发展,是各级农机部门的长期任务。当前要重点研究、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带动工作。
(一)带动优势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从今年起,自治区从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中安排部分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进行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试点建设;对其中建设效果良好的,整合相关农机化项目,进行连续投入,经过几年集中投放,建成一批率先实现机械化的旗县,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带动全区发展。今年全区重点安排玉米、大豆、马铃薯、饲草四大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试点,共12个旗县,其中五原县、松山区、科尔沁区为玉米全程试点,莫力达瓦旗、阿荣旗为大豆全程试点,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商都县、武川县、达茂旗为马铃薯全程试点,伊金霍洛旗为饲草全程试点。全程机械化生产试点同时作为全程农机社会化服务试点和机械化基地建设试点。作为基地建设,要具备“三位一体”功能,即新机具引进示范、标准化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培育功能。在主抓主导作物全程机械化试点的同时,配合农业部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工作,另设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2个水稻全程机械化试点,探索工厂化育秧、社会化供秧、插秧收获跨区作业系列机械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路子。试点建设统一方案设计原则,挂牌建设;自治区、盟市、试点旗县组成三级专家组,指导工作,全程监控,把试点建成亮点工程。
(二)带动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的突出点是解决玉米、马铃薯收获环节的机械化生产问题。农业部将我区列为马铃薯生产机械补贴的三个省份之一,是对我区的极大信任和支持;马铃薯主产区乌兰察布市大规模启动马铃薯产业化生产经营,投资约5000万元,年内建成106个规模化经营的马铃薯喷灌圈。这两项战略性举措,带来了我区马铃薯机械化生产的良好发展机遇。玉米机收生产在我区引进推广进入第四个年头,尽管玉米联收技术完全成熟仍然需要多方艰苦努力,加上我区对茎穗兼收技术需求比重大,选型工作情况特殊,但经过与生产企业密切合作,全区玉米机收技术引进、机械选型工作具备了一定基础,到了可以积极慎重向面上推广的时期。为此,自治区制定了马铃薯、玉米收获机械补贴和机收生产的单项试验方案,对两大作物收获机械补贴规定了两条原则,一是在中央财政补贴专项旗县,凡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都要列入单项试验范围;所有马铃薯种植旗县均优先补贴马铃薯收获机、播种机。二是自治区财政专项补贴旗县,除呼伦贝尔地区外,凡选型工作基本成熟的,应优先补贴农牧民购买玉米收获机;未完成机械选型工作的,年内完成选型工作。同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上述马铃薯、玉米主产旗县提出增量任务指标的建设性意见。要在自治区统一安排下,由管理、推广、鉴定等方面技术人员参加,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并以此方式延伸扩展,建立起与主要生产企业的长效协作机制。有关盟市、旗县要做好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科学实施,保证落实;还要做出规划持续推进,加速解决马铃薯、玉米机收问题。
(三)带动农机大户培育和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机大户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基本力量。培育农机大户、发展规模生产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需要,也是农机化发展的趋势,因此,自治区农牧业厅把培育1000户农机大户作为2006年惠农十大实事之一。今年62个享受政策补贴的旗县要成为目标落实的重点地区,并把大户培育与各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结合起来,作为其亮点加以突出。不仅要落实数量目标,还要提出对大户培训、技术服务、完成作业等质量要求。同时,12个全程机械化生产试点旗县承担落实培育20个50万元大户的任务,写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措施加以落实。在重点抓好农机大户培育的同时,各地都要突出搞好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设。可以是农机大户之间组成的作业服务合作社,也可以是以某一特定大户为主的专业作业公司,直至发展成为由农机大户、合作组织、公司共同联合的农机使用者协会,形成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并组织协调以骨干力量为核心的农机跨区作业,开展关键生产环节直至机械化生产全程的作业服务,加快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四)带动农机产、研、推有机联系。今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贴紧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范围实施,有利于农机科研、生产、推广集中靠拢,密切合作,形成产、研、推有机联系。农机推广要充当主角,上联农机生产企业,下结农机使用者,搭建企业与农牧民、市场需求联系的桥梁,依托特需产品开发,催化技术成熟,在产品和技术推陈出新中不断创新协作内容。要立足战略发展高度,按照手里抓一个、眼里盯一个、心里想一个的产品开发原则,与企业一道设计短、中、长期发展计划,建立战略性协作。当前主要是在解决我区玉米、马铃薯机收急需的同时,培育如葵花收获、柠条收获等急需、特需、前景看好的产品和技术。坚持以市场换取新产品、新技术的原则,与企业签定具体协作协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
(五)带动农机营销、维修、培训、安全管理、技术服务协调发展。全区现有农机营销企业468个,其中有18个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行列。设置供货企业这个环节,不仅仅为了方便农牧民购置农机具,同时也是运用政策纽带,联系农机流通系统;进而通过流通环节,进一步连接农机维修、培训、安全管理、技术服务等系统,形成功能健全的农机服务体系、产业。近年倡导中心城市建设农机综合服务市场,发挥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的动议,就是基于这一想法提出的。各地要认真研究、开阔思路、投注精力解决这一问题。其中择优选择供货企业的目的,是要培育一批产业龙头骨干,发挥行业带动作用。因此,在今年选择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的条件中,突出强调了企业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目的是间接带动培训服务、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服务等后续产业发展。总之,通过调动和有效利用系统内外各方有利因素,做大做强农机化事业。
文章来源: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 责任编辑:xhx

内蒙古上半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力度大
──────────────────────────────────
2006-7-19
农牧业厅农机局2006年3月初制定下发了2006年自治区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方案。上半年内蒙古电视台两次、内蒙古电台4次、《内蒙古日报》两个整版以及新闻消息报道和农机化技术课堂内容近10篇,《中国农机化导报》、农业部《农机科技推广》等报刊刊登新闻消息10余篇,为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提供信息100多条,通过各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了我区农机化工作情况。内蒙古上半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力度大。
文章来源:农牧业厅农机局 责任编辑:wangshuai2004
内蒙古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进展顺利
──────────────────────────────────
2006-7-5
2006年,内蒙古全区已落实各级财政补贴资金44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00万元,自治区财政6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盟市、旗县财政1677万元。中央及自治区专项区涉及全区12个盟市的62个旗县(场),专项实施规模及范围进一步扩大。从总体情况看,目前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顺利。截止6月底,中央及自治区专项区大部分已完成政策宣传、报名申请、对象确定、签定协议、组织货源等前期工作,进入具体补贴购机阶段。现已接受农牧民申请3162户,确定补贴购机对象1233户,占申请总数的39%;已实施补贴购机1011台,其中中央专项489台,自治区专项522台;使用补贴资金733.34万元,占总补贴资金的26.2%,其中中央专项588.94万元,自治区专项144.4万元。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全区各级农机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办法和规定要求,密切与财政部门配合,举系统全力搞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各项服务等工作。
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有力支持,目前仅盟市、旗县专项区就落实购机补贴专项工作经费116.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4万元,实现较大突破。(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文章来源:农牧业厅农机局 责任编辑:wangshuai2004
内蒙古确定农机补贴为六大类25个品种728个机型
──────────────────────────────────
2006-5-17
今年,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2800万元共安排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的62个旗县和农牧场。每个专项旗县(场)投资额度:中央财政专项30万元至70万元不等;自治区财政专项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补贴机型品种是大中型拖拉机、耕整机械、种植机械、喷灌机械、收获机械、饲草料加工机械六大类25个品种728个机型。补贴比例为产品中标出厂价的30%以内,且单机补贴额不高于3万元;其中按照自治区购机补贴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规定,对购买配套动力小于25马力、中标出厂价在5000元以下的小型适用作业机具,自治区专项资金可最高补贴至50%。
文章来源:农牧业厅农机局 责任编辑:wangshuai2004
|